作者: 赵梦莹 信息来源: 云南省草山饲料处 发布时间:2018/1/15 17:22:39 |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为及时掌握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执行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农业部相关要求和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落实内容,在上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报送制度的基础上,我省修改制定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包括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基本信息、资金拨付、资金兑现、信息录入情况、转方式项目任务进度、转方式项目资金情况、草牧业项目任务进度、草牧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超载减畜、草原承包、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牧民收入、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表1-12)。
二、报送时间
报送制度于2017年8月开始实施。其中,表1—8(基本信息、资金拨付、资金兑现、信息录入情况、转方式项目任务进度、转方式项目资金情况、草牧业项目任务进度、草牧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双月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双月底,于下月5日前报送;表9—12(草原承包、超载减畜、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牧民收入、宣传培训)实行半年报,统计截止时间为7月底和次年1月底,于下月5日前上报。
三、相关要求
1.重视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各州、市要高度重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报送工作,报送情况将作为草原生态补奖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要安排熟悉相关业务、责任性强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如确有必要调整,必须做好交接和代培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注重报送的时效性。重视报送工作的时效性,按要求及时报送,不得迟报、缓报。
3.保证报送数据的质量。认真统计、核实、校验、填写相关数据,注重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所报送的数据材料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实现表表相符、前后相符、表实相符,符合逻辑,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严格数据审核,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数据报送第一责任人,报送数据必须层级负责,逐级审阅把关后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昊,赵梦莹 ,0871—65621446 、65749524;电子邮箱:635336816@qq.com、490068425@qq.com。
附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共13张表)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